象山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形成常态化机制

27.03.2017  16:17

  广西检察网3月27日讯(通讯员余学龙)近日,象山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了通报,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专委担任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数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增长。其中最多的院领导办案是去年同期的4倍以上,司法改革实施员额制检察官办案制以来,办案质量、数量、效果均取得明显进步。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理清了司法办案权利清单。 

  对审查逮捕、起诉案件,一般由独任检察官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检察官办案组承办  。独任检察官办案的,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办案组由2名以上检察官组成,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院领导参加检察官办案组办案的,依序担任主任检察官,其他检察官担任主任检察官的,由检察长指定。 

  实施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以来,检察官勇挑重担,主动办理大案和疑难案件,办案势头出现新的热潮。反贪部门实施员额制检察官办案以来,院领导主动到一线直接参与办案,并参与突审办案,反贪工作出现少有的开局。至3月下旬,该院反贪部门连破贪贿大案10件。从线索的收集、侦查方向的确立、到突破案件以及证据的搜集固定,办案检察官以身作则,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反贪工作阶段胜利。 

  同时,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检察官积极履职,认真审阅每一个证据,把好案件事实与证据关,精准适用法律,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案数大幅上升。案件的质效得到很大提高,其中公诉案件比去年同期节省办案时间十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