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被开走下落不明 拿车者与车主哥哥有债务纠纷

23.11.2014  13:05

  豪车当街被开走下落不明

  “拿车者”与车主哥哥有债务纠纷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呈开)豪车不是自己在用,贷款却是自己在还。11月21日,武鸣县20多岁的黄小姐又接到了银行催交车贷的电话,这一次她要还5万多元。黄小姐所拥有的这辆保时捷价值200多万元,但车却不是她所用,而是被与她哥哥有债务纠纷的人于一年多前强行开走,至今下落不明。事发后,武鸣县公安局曾经立案侦查,并将开走车辆的嫌疑人列为网上逃犯,但之后又撤销了案件。11月21日,武鸣县检察院回应称,据调查,此案没有构成抢夺,但已涉嫌侵占财产,建议当事人通过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回豪车。

  贷款购买的豪车被人开走

  黄小姐在南宁做生意,2012年6月6日,她贷款购买一辆价值200多万元的银色保时捷赛车。去年2月3日,她的哥哥黄先生开着她的车子回武鸣县城时,被杨某、周某逼着拿走车子。事后,她才知道哥哥与他们有债务纠纷,由于哥哥输了官司,要还对方的钱。此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自己的车。

  据了解,车辆被开走时,黄先生曾向杨某出示该车的行驶证,证明车子是他的妹妹所有,但杨某并未理会。“欠债的是我哥哥,可他们却强行开走我的车,我问他们要回来,他们还不理。”黄小姐说,事发后,她的父亲应约到杨某家,要求对方归还车子,否则报警。杨某称,车子不在他手上,他欠别人的钱,车子已被那人拿走。

  警方网上追讨后又销案

  眼看自己的爱车无法拿回,无奈之下,去年2月22日,黄小姐向南宁警方提交相关材料,4月19日,南宁警方要求他们回到案发地报案。9月15日,武鸣县警方立案侦查,并把当街开走黄小姐豪车的杨某、周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后来,杨某主动与办案单位作了陈述,并在笔录承认自己开走的车子是黄小姐贷款购买的,但他称车子已经拿给了陈某(与黄先生有债务关系),是黄小姐的哥哥黄先生要求的。

  在之后的日子里,黄小姐反复到武鸣县城厢派出所询问案件的进展,得到的答复是:还在调查。她又反复到自治区、南宁市以及武鸣县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武鸣县检察院也回复说跟进督办此案,最终也没有结果。2014年9月21日,武鸣县公安局撤销此案。“这让我很不解,至少要帮我把车追回来嘛?”黄小姐出示的武鸣县公安局《撤销告知书》复印件上显示,撤销的原因为:经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抢夺的犯罪事实,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现予以撤销案件。

  检察院建议刑事自诉追回豪车

  11月21日下午5时左右,武鸣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查看黄小姐的材料后告诉记者,此案他清楚。的确,黄先生开的是黄小姐贷款购买的车辆,而黄先生与杨某等人有经济纠纷,所以车子被杨某开走,但当时杨某等人并不是抢夺车辆。此前,武鸣县各有关部门就此案开了联席会议,随后他们撤销了案件。

  武鸣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有关负责人邓先生称,得知黄小姐反映的情况时,他们也大吃一惊。200多万元的豪车在大街被抢夺,警方立了案又撤案。之后,他们马上到办案单位调阅案卷,发现杨某开走车辆时,还帮黄先生搬下车上的东西,没有抢夺的嫌疑,且双方存在债务纠纷,杨某也确认他开走的车子不是黄先生的,而是黄小姐的,但他说车子已不在他手上,他欠了别人的债,被别人拿走了,车子至今也不知下落。

  邓先生认为,杨某等人将黄小姐的豪车开走,已涉嫌侵占财产罪,黄小姐可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向武鸣县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回该车。若法院立案后,杨某还不归还车子,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判决他有罪。早在前段时间,他们也想就监督的情况向黄小姐反馈,希望她刑事自诉,但一直未与她取得联系。

  黄小姐的父亲老黄这一年以来为了追回女儿的豪车是操碎了心。“车又不是自己用,贷款还是自己还,我们看了也不好受。”老黄说,儿子的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对方却强占了属于女儿的豪车,这让他们一家人都接受不了。

  目前,黄小姐还欠银行的车贷60多万元,每个月要还3万多元,一到还钱的时间,她就隐隐作痛,她希望自己能用上豪车,这样还贷的时候心里也舒服一点。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