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05.08.2017  04:40

桂财法〔2017〕10号 

各市、县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 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29号)精神,目前,财政厅共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至发文之日起,全部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现将财政厅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财政厅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咨询电话:0771-5595514。具体办事指南详见财政厅网站“权力运行流程”或“办事指南”专栏。 

  请各市、县财政局及时编制好本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报财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备案。 

     

  附件:财政厅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8月2日  

附件

 

财政厅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类型

项目名称

业务主

管处室

备注

1

行政

许可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会计管理处

 

2

行政

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会计管理处

 

3

行政

许可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会计管理处

 

4

行政

许可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会计管理处

 

5

行政

许可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资产管理处

资产评估法》已将许可调整为备案,待自治区政府批复后再作调整。

6

行政

许可

注册会计师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

 

7

行政

征收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综合处

 

8

行政

征收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减免审批

综合处

 

9

公共

服务

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终止确认

资产管理处

 

10

公共

服务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换证登记

会计管理处

 

11

公共

服务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

金融处

 

12

公共

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

会计管理处

 

13

公共

服务

审核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

税政处

 

14

公共

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备案

会计管理处

 

15

公共

服务

调整货物和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评标中价格分值比重的审批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7年7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修订,待自治区政府批复后再行取消。

16

公共

服务

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金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