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多措并举强化预算编制管理

26.07.2016  11:07

  近日,财政厅在布置自治区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针对预算编制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多项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管理:

  一、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

  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二、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准确地反映部门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情况。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年度预算。

  三、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力度。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财政厅将根据各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2016年部门本级预算支出进度情况,与2017年预算安排相结合。对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仍未使用的,将按照未使用部分金额的50%扣减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四、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均要求细化到采购品目、数量和单价,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及投资评审金额安排预算,没有对应配置标准或没有投资评审价的,要根据市场调研询价来安排预算,对未填报市场调研询价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五、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和研究会等经费管理。

  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安排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和研究会等社会组织机构(包括下属单位)经费,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自治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六、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

  各部门对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评估论证,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应急类资金和预留配套中央项目资金外,所有项目均要细化。

  七、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事前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项目支出编实编细编准。严格执行项目预算评审的范围和标准,强化评审结果应用,规范项目报审,提高项目评审利用率。

  八、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管理。

  2017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同时2017年所有区直一级预算单位还应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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