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高度重视落实钦州学院体制上划相关工作部署

23.04.2018  15:32

  为有效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钦州学院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广西财政厅认真结合自身职责,确立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和时间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相关工作。 

  一、成立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017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有关会议纪要,决定将钦州学院作为自治区直属院校,上收自治区进行管理。对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关礼厅长批示要求立即成立由厅内相关处室组成的协调小组,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017年11月初,厅内成立了由教科文处牵头、相关处室组成的协调小组,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确立工作重点,着手清产核资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主要负责资产划转、债务分担、经费基数上划和经费安排等事宜。为进一步摸清钦州学院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情况,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聘请了有关中介机构协助开展钦州学院体制上划所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工作。2018年3月26日,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黄绪全同志率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教育厅财务处及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等,赴钦州学院召开清产核资审计进点见面会。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廖志华处长对本次清产核资审计工作的背景、工作重点、时间范围、工作安排及具体审计要求进行了明确,并对钦州市方面配合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黄绪全副厅长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二要求真务实,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三要加强配合,全力支持审计组工作。 

  三、注重沟通协调,加强测算分析 

  为确保钦州学院体制上划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财政厅加强与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起草制定《关于钦州学院上收自治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与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学院的对接,反复强调钦州学院要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全面性负责,要为清产核资审计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目前,有关测算分析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后,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审计进展情况和质量的跟踪把控,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推进。 

钦州学院体制上划清产核资审计进点见面会后调研

 

报送单位:教科文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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