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三挂钩”政策助乡村建设

10.07.2015  18:34

为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上林县敢于创新工作机制,大胆实践三挂钩财政“1∶1”奖补资金政策,截至今年6月,乔贤镇等3个先进乡镇,大丰镇云里村等44个先进村屯(社区)分别获得三挂钩“1∶1”奖补经费,奖补累计达到39.7万元。

据了解,该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三挂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1∶1”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奖补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奖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推出专款专用“三化”项目,对在“美丽上林”乡村建设活动中,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资金开展“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等项目建设,经审查核实,按照自筹资金1∶1比例予以资金奖励划拨,每个项目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同时,还通过奖励优秀,激发后进,掀起建设项目活动高潮。对乡村建设活动进行考核,由乡镇具体负责对农民自主筹资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项目进行审核统计,分别评出优秀村屯名单,经由县乡村办进行复核,分别评出优秀乡镇和优秀村屯名单。再由县财政局按村民筹资或村集体投入的资金总数,按1∶1的比例安排划拨资金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