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22.07.2015  11:48

  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19个部门政府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市财政局是其中之一,这标志着市财政局圆满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共梳理出权力事项67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41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61.2%。保留权力事项共1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1项,下放权力事项3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0项,共性权力事项10项。市财政局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部分组成。市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角度,明确主要职责14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94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2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0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0项。

  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过程中,重点在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上下功夫,着重理顺财政部门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室密切协同。专门成立了由李宁局长担任组长,吴厦副局长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宁市财政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方案,加强培训,打牢工作基础。根据市财政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财政局推行权利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部门)职责,组织各科室(部门)开展清权工作培训,派业务骨干参加市编办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三是积极沟通,严密组织梳理。建立纵向横向联动机制,纵向上,与自治区财政厅紧密沟通,统一报送口径,横向上,与市编办建立沟通对接机制,经过“三报三回”,反复沟通研究。四是严格依法清权减权,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过程中坚持法定原则、简政放权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和上下对应原则,以保证确权准确、放权合法、监管责任到位。五是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财政局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一是征求自治区财政厅意见,二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对所提意见予以采纳。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摸清了财政权力的家底。这次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市财政局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把原来表述比较原则的职责进行细化,一项项仔细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不留死角,是部门权力的一次大起底,理清了财政权力的底数。二是推进了简政放权和市财政局职能转变。市财政局权力事项精简率达61.2%,重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同时,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下放县(区)财政局就近实施管理事权。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市财政局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之后,清单之外,不再行使额外的权力。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市财政局的部门责任。通过依法依规对市财政局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将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理顺了市财政局与其它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同时,突出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各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每一项均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方式、程序、措施等内容,有力推进我局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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