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2010万元

11.01.2017  01:02

  根据《预算法》,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切实支持打击走私活动。近日,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有关市县2017年中央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2010万元。 

  按照全国打私办有关要求和全区反走私工作重点,经商自治区商务厅打私办,补助市县的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加强市县一线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二是用于边境一线管控设施建设经费。 

  近年来,反走私任务繁重,冻品等无害化处理,综合治理难度大,专项整治经费紧缺。自治区下达的中央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我区有关市、县缉私办案工作开展。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做好缉私经费保障工作,尽快将其余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积极支持我区缉私工作开展。 

 

报送单位:预算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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