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筹措资金主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29.06.2016  23:13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以及20个配套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拟筹措资金2000多亿元来实施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确保到2020年,完成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全区5000个贫困村、452万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我区各级财政认真履行职责,调整支出结构,通过加大预算投入、盘活存量资金投入、增加债券投入等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我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其中,2016年,财政厅紧紧围绕脱贫8个贫困县、1000个贫困村、120万贫困人口的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区2016年脱贫摘帽推进大会精神, 加强政策研究,完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落实资金,为全区2016年度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一、多方筹措资金,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财政厅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的要求,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推进。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自治区财政已下达54个贫困县专项转移支付约213亿元,占全区补助市、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总额的52%左右,比2015年全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分配向54个贫困县倾斜的政策。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已筹措并下达脱贫攻坚资金124.02亿元,是2015年全年扶贫投入的3.25倍。其中:一是自治区财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4倍多;二是自治区安排68.5亿元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其中30亿元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公司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38.5亿元用于村屯道路建设等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中央下达我区扶贫资金33.52亿元(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6亿元)。预计中央近期还将下达有关扶贫专项资金,这样,全年实际的投入还会有更大增长。 此外, 目前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公司已经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融资近52亿元投放到有关市县,全力支持市县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当前我区扶贫攻坚的严峻形势,财政厅将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主动靠前服务,创新投入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全力支持全区打赢扶贫攻坚战。 

  (一)积极向财政部汇报,争取中央财政对广西“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协同自治区扶贫办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大清理和项目大清查行动,摸清家底,盘活资金,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清理、清查任务。 

  (三)抓紧出台《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我区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开展试点工作,加大自治区本级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力度,逐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 扶贫投入新格局。 

  (四)抓紧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性事业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等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等,进一步降低我区易地扶贫搬迁成本,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五)建立财政扶贫投入月报制度,对有关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督查调研,对各市县、各部门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情况、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调研财政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确保脱贫攻坚各项资金政策落实到位。 

  (七)建立会商沟通制度。财政厅作为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资金政策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进一步加大与区直有关部门会商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在推进和服务全区扶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各市县脱贫攻坚资金政策和财政财务业务的培训工作,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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