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签订责任状有效推进我市房屋征收工作

20.05.2016  13:11
  2016年5月16日,南宁市政府与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南宁市2016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责任状》,责任状在总结2015年房屋征收工作经验基础上,部署2016年房屋征收目标任务。
  今年列入征收工作责任状的项目有65个,被征收户数约2200多户,征收面积约 55。6万平方米。按责任状的工作要求,房屋征收工作必须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责任状迅速进入状态,倒排计划,落实责任,主动抓早,务必完成。一要强化认识,凝聚共识。房屋征收实现了发展资源有效集聚,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要精心谋划,创造条件。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目标,实现这些目标必须要提前部署安排、勇于探索创新、提升社会效果,要有“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韧劲和激情。三要紧扣关键,统筹推进。房屋征收是一项专业性、规范性以及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工作,既要从整个社会面上考虑房屋征收工作的总体安排,也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快筹集资金、加快政府采购服务、凝聚工作合力。四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被征收户的现实利益,也是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做到制定政策“接地气”、执行政策,坚持走群众路线,着力推进依法征收、阳光征收、惠民征收。五要优化机制,提升实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既要破解客观条件的制约,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发责任单位、房屋征收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增强做好房屋征收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