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损坏快递只愿按“低赔率”赔偿

07.07.2015  15:47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姜锋)市民林先生网购不久的液晶电视屏幕出现“蓝线”,便委托快捷快递托运回厂家维修,没想到托运途中又损坏了显示屏,但快递公司只赔偿几倍的托运费,索赔一事僵持近一月无果。

不久前,林先生花了3000余元购买了一台大电视。不知何故,刚使用不久,显示屏上就出现了蓝色的条纹。他联系厂家后,厂家答应帮修好,要求他把电视机托运到位于广东番禺的生产厂家。6月11日,他联系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下称“快捷快递”)南宁的业务员,花了50多元运费把电视机托运到厂家维修。

三四天后,林先生收到电视机生产厂家的电话,说他们收货时现场验货发现,电视机的显示屏上出现了几条裂纹,厂家不负责维修,拒绝收货。

几天后,林先生收到快捷快递的电话,说电视机已经运回南宁,让他取货。林先生说:“快递公司把我的电视损坏了,要负责帮我维修好,可是对方只同意赔偿快递费的3~5倍,我很难接受,就一直不去取回电视机。”

“经过几轮协商,快递公司最终只同意赔偿550元。”林先生的妹妹小林说,太不合理了。

就这起托运纠纷,6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联系上快捷快递的客服人员,1469号客服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说,这件事情出现后,他们一直在联系林先生积极处理。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他们只能给予托运电视机费用的3倍赔偿,而他们现在愿意按10倍的托运费赔偿550元,已经尽力了。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邮政法》提到的“三倍资费”赔偿,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即邮寄一般信件,而快递业务不属于普遍服务,并不适用“三倍资费”这种低赔率的处理办法,而应该按照民法相关规定,采用较高赔率来赔偿。

律师建议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朱继斌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快递丢失、毁损赔偿的情况,有的适用合同法,有的适用《邮政法》。如果适用《邮政法》赔偿有限额,若适用《合同法》则可按实际损失来索赔。他认为,快递企业并不属于《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企业,故不应适用相应的赔偿限额规定。

他建议,市民在快递物品时,既要注意选择信誉度高、规范经营、有一定实力和知名度的快递企业,填写快递单时,也应对物品的相关信息详细描述,同时注意保留购买物品的价款凭证。(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