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市政府审定

28.10.2015  09:37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南宁市质监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及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其中保留的权力事项共54项,下放的权力事项共175项,承接自治区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共3 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共2 项。日前,该局行政权力清单已通过市人民政府的审定并对外公布。

  据悉,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南宁市质监局将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对于下放的权力事项,将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下放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下放基层的审批工作能够安全、高效、有序;对于承接自治区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待自治区质监局明确相关事宜后,将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承接方案,并编制相应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

  在今后工作中,南宁市质监局将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