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签署《政府购买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协议书》

19.11.2014  14:37

            7月30日上午,广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在南宁监狱召开。广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全区“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的25名志愿者,南宁监狱、女子监狱、未管所等3个监狱的代表,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2013年以来全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共青团组织职能作用,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安置帮教成效,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惠琴,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郑胜景共同签署了《政府购买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协议书》。根据协议,自治区司法厅每年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共青团广西区委购买4000名高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利用寒假、暑假期间到家庭所在地的监狱、戒毒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开展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

 

            自治区监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玮介绍了全区“三无”、“三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难点。自治区综治办一处副处长覃汇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戒毒人员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提出了要求。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郑胜景表示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协作,开展好“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更好地履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惠琴要求:一要统一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共同构建顺畅有效的协作机制;三要不断创新,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模式;四要争取支持,加快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与会人员代表和青年志愿者参观了南宁监狱,并分别前往女子监狱和未管所开展帮教活动。在帮教活动中,来自区内外4所高校的25名青年志愿者带着调查问卷、带着爱心,为女性服刑人员和未成年服刑人员提供了法制宣传、心理咨询等帮助教育,有效帮助和缓解了服刑人员的教育和生活顾虑,为他们的改造提供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