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仲裁委加强三项重点工作服务2016年全市经济发展

18.03.2016  12:17

3月15日,贵港仲裁委提出加强三项重点工作,为打赢经济翻身仗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6〕7号)的精神。目前,急需改变仲裁委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性质。3月11日,贵港市法制办依照文件中提到的 “实行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自主开展工作”的要求,向市编委提出请求,将贵港仲裁委办公室的经费来源由全额拨款变为自收自支。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 

三、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为了充分发挥仲裁优势,2016年,贵港仲裁委确定了以推行制度求普及、以优质服务求发展的基本思路,将仲裁工作作为今后乃至长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平台,进一步扩大贵港仲裁的影响。编写仲裁宣传资料,在立案大厅、“12.4宪法日”、“政务公开日”等大型活动中发放,并在各种展会服务台设立公益法律服务咨询区域,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大力开拓案源,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受理关系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等纠纷的案件,同时大力开拓案源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鼓励并要求仲裁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案件审理力度,按照“调解优先、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纠纷调解化解。加快仲裁裁决的速度,力争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裁决,确保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