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

18.07.2016  19:09

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贵港市连续开展环境保护“专业查污”、2016年季节性生产企业和沿海石化企业专项检查、生物质发电企业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等活动,落实“双随机”抽查,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上半年,全市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0起,罚款金额51.138万元。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案件居多。与去年同期相比可以看出,全市环境违法案件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说明新法的威慑力已初步显现,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

下一步,贵港市将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市重点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和执法检查,对顶风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采取公开曝光、整顿、关停等措施,出重拳、出重典,始终保持环境污染防治高压态势。此外,为严厉打击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各级环保机构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建立和完善了联动执法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