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印发政府立法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07.12.2015  09:31

12月2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政府立法工作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标志着贵港市立法工作向前迈了进一步。

此次经贵港市四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港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规定》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包括了《贵港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规定》、《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规定》、《贵港市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贵港市人民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规定》。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行使在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