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四措并举强化民生资金电子监管

10.11.2015  18:54

  近年来,贵港市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生资金网上资金监控体系,通过民生资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民生资金下达、审批、拨付及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民生资金综合动态监控。 

   一是及时录入,加快拨付进度。 实施电子监控后,市财政局指派专管员负责民生资金录入和拨付工作,要求在收到上级下达民生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指标录入,并在第一时间发送给业务主管部门或下一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用款计划后,业务科室即办理批复手续,由国库支付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出。同时,各县(市、区)财政局、财政所落实专管员,在签收上级文件、资金下达、资金审批、资金拨付四个环节及时录入民生资金信息。财政所利用“一卡/折通”进行发放,快捷准确,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截至2015年11月3日,贵港市纳入系统监管的资金58项,累计金额103.23亿元,资金面涉及全市90个责任部门和74个乡镇财政所;全市累计下达资金总额103.23亿元,已拨付资金78.73亿元,已发放资金69.52亿元。 

   二是动态监控,加强违规防控。 在电子监察系统中,从签收上级资金下达、用款计划申请、资金审批、拨付、发放、受益对象的每个环节均设有监控监察点,实现对民生资金全程自动监控。财政部门录入每笔资金后,系统会根据不同资金的监管实际设置报警阀值,对没有按规定程序、工作时限操作的,系统将自动报警,并将操作日志留痕保存,提高了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风险和成本,避免资金发放过程中的随意性。截至2015年11月3日,全市通过系统监控发现并抽查核实资金重复发放5342例,配套资金不足情况169例,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情况不规范340例,超时报警505例,资金有存量单位98个(次)。 

   三是联动监管,及时查询纠错。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异常情况预警报警,及时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发现的问题。如发现资金超时、缓慢报警,及时进行查询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作出说明;在发现资金异常情况时及时报纪委监察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相关科室,实现监管联动。截至2015年11月初,通过系统监控发现和纠正了违规使用民生资金问题3018例,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追回资金23.52万元。排查涉嫌违纪线索16条,立案查处违规使用民生资金案件14件。 

   四是注重成效,强化监督检查。 针对民生资金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发现的问题,该市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三年来,对全市139个单位开展了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查出违法违规违纪金额4725.68万元,目前已纠正2359.56万元,有效遏制了民生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报送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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