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委书记王可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1.08.2015  20:21

  新华网南宁8月21日电(记者夏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贵港市紧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深耕细作“责任田”,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较大成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今年以来,贵港市把纪律挺在前沿,将严明纪律融入日常管理中,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上较有成效。近日,贵港市委书记王可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畅谈当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强力举措。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做到应知、应会、见成效。

  近年来,贵港市聚焦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领域,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坚持查办案件力度不减。2013年以来,贵港市共立查违纪违法案件6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2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良好效果的关键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王可认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在于做到“应知、应会、见成效”。目前,仍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找不准位置”和“不知道干什么”,如果责任不清,就不能真正抓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主体责任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王可说。

  “应会”是指会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牢、抓得实。对此,贵港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起一系列制度,促进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化、制度化。各级党委书记们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及相关责任人会被“一案双查”,倒逼各级党委(党组)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

  王可说,“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加强,贵港市已形成市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党委书记带头作廉政承诺、讲廉政党课、主持召开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监察机关则退出大量协调议事机构,聚焦主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贵港市专门建立了民生资金电子监控平台,确保民生资金阳光、安全运行。

  在贵港市,市委常委甚至带头从国土资源领域、交通系统、选人用人、招投标等10个领域,各自选取一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和关键环节开展调研,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在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法律是“粗筛子”,纪律是“细筛子”,让“细筛子”管住多数党员干部

  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

  王可认为,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腐败行为往往都有一个由浅入深、逐步演变,由“破纪”到“破法”的过程。要阻断这种演变,必须在“破法”之前,设置严密的纪律屏障,通过明规矩、严纪律,让党员干部多一份约束。

  “纪律是底线,法律是红线。纪律和法律就像目数不同的筛子,细筛是纪律,粗筛是法律,只有做到细筛在前,粗筛在后才能真正起到过滤的作用,才不会出现‘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王可说。

  王可指出,部分干部群众认为反腐败就是查办大案要案,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当前必须纠正过来。要解决“”“”不分的问题,认清减少“存量”和遏制“增量”的关系。减少腐败存量靠严查严办,一个一个销号,提高腐败“死亡率”;遏制腐败增量就要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避免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减少腐败“出生率”。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使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监督执纪方式经常化,扶歪树、治病树、挖烂树,防止党员干部“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滑向违法。

  王可介绍,为了把纪律挺在前沿,贵港市高度重视警示教育。贵港全市只有5个县市区,但出现了“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覃塘区委书记李建锋,也出现了涉嫌贪腐的平南县委原书记黄元明。贵港市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广泛宣传和警示,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唤醒党员干部组织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

  王可说,除此以外,贵港市还高度重视抓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的同时,在全市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大力整治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等机关“六病”,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对各县(市、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乡镇走读、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127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促进了机关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

  “我们坚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出重拳’,对‘违纪’行为严惩不贷,把关注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王可说。(完)

 

[责任编辑: 徐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