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有效破解司法所队伍力量不足的难题

19.10.2017  18: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破解乡镇司法所队伍力量不足,贵港市司法局党组提出“政法专项编制+地方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乡镇司法助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沟通协调各级党委、政府,争取支持。9月10日,桂平市政府决定给予每个司法所1个事业编制,标志着我市司法所队伍力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截至目前,全市7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有编制(人员)324个(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69个,事业编制92个,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3人,平均每个司法所人员达4.4人。

      一、增加县(市、区)司法局事业编制,人员安排到司法所工作。贵港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参与党委、政府征地拆迁、扶贫等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在港南区、港北区、覃塘区、桂平市司法局分别成立了二层机构——法律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92个(其中港南区21个、港北区18个、覃塘区23个、桂平市30个),安排到乡镇司法所工作80个。

      二、用足用好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围绕中央关于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的意见,用足用好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对司法所人员提拔或调离的,及时填补空缺,按照每个司法所2个专项编制标准配备司法所人员。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协警、返聘退休干部。平南县、覃塘区聘用协警、辅警52人,港南区、平南县返聘退休干部11人,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