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同步介入刑事案件调查 《追捕》情节重现

23.08.2016  19:06

  广西检察网8月23日讯(通讯员  苏勇强  杨凯)“报告,接到110指挥中心调度电话,我辖区某街道发生一起盗窃案件,要求我所立即出警。”“收到!请立即通知驻所检察官与值班民警立即出发赶往案发现场。” 日本电影《追捕》里检察官杜丘与矢村警长共赴案发现场的一幕,现如今,在贵港市各基层派出所屡屡重现。 

  随着刑事侦查体制的改革,公安机关工作重心向基层派出所转移、警力逐步下沉,派出所已成为各地刑事执法的主体。日常出警、治安维稳任务与刑事案件办案数量增加,造成了派出所任务繁重,也引起了在部分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取证不完整等实体上、程序上问题。 2016年3月, 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在贵港市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 

  经过对本地情况的调研,4月份开始,贵港市检察机关分别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和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等地各选取1个试点派出所,挂牌设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由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派出2名检察官,采取定期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办公与不定期对辖区内各试点派出所巡查相结合,通过检察官查阅派出所台账、对派出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适时介入、登录警务综合平台查阅等方式,将“动态监督”与“静态监督”有机结合,全程介入公安派出所重要侦查活动,对所办重大案件进行“把脉”,从审查批捕的证据角度,提出取证要求。 

    “在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同步介入刑事案件调查,检察官履行侦查监督由过去警方把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进行审查监督,变成案件发生后,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民警同步到达案发现场进行实时监督,并指导警方进行侦查取证,对规范执法、引导取证有很大的帮助。”贵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今年5月至8月,贵港市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及时纠正公安民警执法不规范、取证不完整等实体上、程序上存在的瑕疵,共监督立案25件23人,同比分别上升了92.31%、118.18%。 

  (作者单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