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助力稳增长实招不断 加码精准持续发力

09.03.2016  17:27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贵港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决策部署,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精准发力,千方百计力促稳增长。 

   一、积极筹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 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与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洽谈,探索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解决当前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印发《贵港市市直政府大额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考核暂行办法》和《贵港市市直政府大额投资项目资金支持考核局内操作实施细则》,做好市直大额投资项目预算,制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全力支持“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三年攻坚计划”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根据项目的种类制定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计划,尽量错开财政还本付息高峰期,积极与债权人商谈政府债务置换事宜并签订置换存量债务协议,及时向自治区申报置换债券,用于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减缓财政支出压力,化解债务风险。 

   三、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 设立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2200万元,与银行合作开展“惠企贷”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支持;安排技改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推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担保资金100万元,与广西金投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园区标准厂房扶持力度,制定扶持标准,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利用。财政投入1.05亿元,成立广西贵港市西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度化。 制定《贵港市财政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规程》,自1月份开始定期清理结转结余指标,明确“三公”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律不得结转,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盘活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 

     

报送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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