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依托财务总监项目监管

29.12.2014  13:29

  一是严格制度,明确依据。依据财务总监派驻职能分工和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5+2”制度体系,将财务监理、基建财务、项目管理、土地征收、总监派驻管理等制度用活用好,明确依据,依法依规监管。 

  二是借用外力,规范管理。聘请北京财务监理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和其他监理等工作。规范财务总监委托流程,加强对财务派驻机构和人员管理与考核。 

  三是科学管理,加强监管。及时记录项目的进展情况、代建情况、财务监理情况等,加大跟踪监管力度。2014年,该市对贺州高中整体搬迁、生态新城、粤桂县域经济合作实验区等7个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培训,科学核算。通过专题会议、培训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派驻总监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水平。完善基建账套系统,为科学精细的会计总监核算打好基础。 

  信息报送:贺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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