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业务培训班(图)

02.07.2015  13:04
            6月30日,贺州市红十字会、市卫计委联合举办了贺州第一期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培训班。自治区红十字会救助救护部部长李红,贺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江乙,市卫计委副主任梁章清出席开班仪式,培训班也邀请了解放军181医院的专家现场授课。来自5个县(区、管理区)红十字会、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全市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分管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急诊科、神经外科、ICU等科室主任等共50多名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江乙指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继无偿献血、遗体捐赠、造血干细胞捐献之后,中国红十字会依据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接受卫生部委托,所承担的又一项与人的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工作。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造福人类,有利后代的善举。她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我市上半年突破性的完成8例器官捐献。     会上,梁章清讲述了我国器官来源面临严峻挑战。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目前,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供需比约为1∶30,而西方发达国家为1∶3左右,中国面临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最后要求我市各级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信息传递,协同红十字会依法有序推进这项工作。     在培训中,李红强调了红十字会是一个人道组织,人体器官捐献这项事业对于我国的医学领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的患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获得生的希望;对于捐献者,让有用的器官在他人身上延续,体现了他们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对于整个社会,促进了人类精神文明和社会人道事业的发展。她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位与会人员一定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深入学习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有关知识,提高对这项工作认识,为我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奠定知识基础。二是红十字会、卫生系统密切合作,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共享的公益事业,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并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才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持久的开展。     来自解放军181医院的眭维国主任医师、史锋院长助理分别讲授了器官移植知识,重点讲解了如何发现潜在捐献及供体的维护等内容。并就“人体器官捐献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捐献流程和案例分析”与学员们作了交流。■贺州市红十字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