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检察院与贺州市实验中学共建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正式挂牌启动

03.12.2014  10:48

  广西检察网12月3日讯(通讯员赵业锋)2014年11月28日上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市实验中学联合举行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暨共建启动仪式。

  仪式上,周玲检察长与邱孟奇校长共同签订了“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协议书”,邱校长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颁发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书。这标志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市实验中学正式结成“共建单位”,为持续有效地开展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等方面工作搭建了良好的互助互通平台。

  按照共建协议内容,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检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职能,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新型宣传阵地,通过检校双方联合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开通青少年维权专线以及校园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校园氛围,推动“法制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打造和谐稳定、平安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浓郁学校的法律文化氛围,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撑起一片法制的蓝天。

  (作者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