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政府第一部法规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9.07.2016  17:33

经贺州市三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7月27日,市政府第一部法规案《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古镇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古镇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于2016年3月启动,贺州市法制办公室作为起草部门,严格依照《立法法》《贺州市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等有关程序,从黄姚古镇目前的管理体制机制、发展现状及群众现实需求等实际情况出发,起草了《古镇保护条例(草案)》。

古镇保护条例(草案)》共五章、四十一条,体例结构分为总则、保护措施、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五方面内容。《古镇保护条例》的制定将对切实加强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引导合理利用古镇的历史文化资源,调整规范古镇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行为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