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春节前“五举措”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

22.02.2016  19:14

贺州市春节前“五举措”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

 

2016年春节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贺州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安心返乡过年。

一是 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由贺州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易发的建设工程领域的重点施工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30人以上50万元以上的重大欠薪案件,及时立案调查,明确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责令落实工资支付期限。截止2016年1月末,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35人次,检查用人单位617户次,涉及劳动者2.79万人,其中农民工2.04万人;为177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74.05万元;

二是 强化协调解决劳资矛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春节前2个月深入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有效减少拖欠工资案件发生。节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大接访调解工作力度,组织劳资双方代表召开协调会议就达86次,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从2016年1月中旬至2月5日,到本级上访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有70件,涉及金额2252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三是 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为及时处置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特别是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方面,在施工单位无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动用该项目的农民工保证金进行支付工人工资。如2016年春节前,在八步区公租房和惠民小区项目中,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运作程序,使用农民工保证金85.63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钱安心过年。

四是 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采取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与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工面对面宣传、在主要新闻宣传媒体进行业务政策宣传、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春季集中宣传、及网络宣传等形式,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春节前2个月,共发放劳动维权宣传资料1.065万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900多个。

五是 提升服务农民工能力。贺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树立“热忱服务、依法维权”的为民服务理念,节前注重政策法律知识学习,以案件交流学习会、开设政策业务讲堂等形式,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干部的服务意识和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效能。(供稿:贺州市人社局  杨喜 邓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