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查处一家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

22.07.2016  22:13


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深入学习辽宁省在在网络巡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高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办案能力,于近期通过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查处了一家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

2016年5月27日,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时,发现贺州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其公司参演的晚会及舞蹈训练情况制作、编辑成视音频节目,并集成在其公司的官方网站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由于执法人员在该网站首页及播出页面未发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信息,故初步确认该网站涉嫌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远程勘验,将该网站相关页面以屏幕录像和截图的方式制作成远程勘验证据材料。

2016年6月3日,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6月8日,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对该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办案人员考虑到该公司传播的视听节目只是其参演的晚会及舞蹈训练情况,无违法违禁内容,社会危害较小,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公司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删除播放内容及相关页面,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6月21日,贺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并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6月29日,该公司主动缴纳了罚款。7月5日,在确定该公司官方网站已删除播放内容及相关页面后,该案结案。

通过办理此案,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网络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的能力。下一步,贺州市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全市范围内违规网站的查处力度,全面净化网络文化市场。(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唐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