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图)

28.01.2015  17:58
      2015年1月26日上午,贺州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宇,市委副书记唐毓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志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审议通过了贺州市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2013年-2014年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大会聘请唐毓流为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黄志光当选为贺州市红十字会会长;江乙当选为专职副会长;徐国光、李武雄、黄毅群等8名同志当选为兼职副会长。根据黄志光会长的提名,决定莫建辉同志为贺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黄志光在会上指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努力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红十字事业再上新的台阶。市红十字会要以这次大会为新的起点,积极在开展政府想要办、群众需要办、红十字会有能力办的人道事业上下功夫,多做社会救助实事,以“三救”、“三献”为核心,不断打造红十字工作品牌,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最后,唐毓流对新一届红十字会理事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着力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主动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大业。着力分析查找当前红十字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破解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二是要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民主决策机制、科学管理机制、规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红十字会;三是要坚持统筹推进,切实提高红十字会参与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具有崇高境界、广阔视野、良好专业素养和敬业奉献精神、清正廉洁、吃苦耐劳的红十字工作人员队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贺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      贺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9年5月。2009年4月,经市委、市编办研究同意,实行单独设置,调整为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的群团机关。贺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履行人道工作职责,在救灾备灾、人道救助、宣传无偿献血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促进贺州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贺州市红十字会罗志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