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安排1200万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10.07.2017  09:1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经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计,南宁市共有17800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共有17618名考生高考成绩达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率为99%。

  经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计,其中,上一本线2007人,上二本线7767人,上高职高专线7844人,在高考成绩上线的学生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601人,占上线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20.6%。今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安排了1200万元,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额4000元/人,优先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获得资助。

  比如,南宁二中2017届毕业生唐松钊同学,高考总分599分,其中英语150分,并列广西英语单科满分。唐同学来自桂平一个山村,父亲在镇上打工,以微薄的工资收入支撑着全家开销。体弱多病的祖母需要母亲照顾,在外地上大学的姐姐节衣缩食,勤工俭学,尽可能减轻家里的负担。

  3年前,唐同学怀揣着梦想,来到南宁二中读书。在学校资助部门的帮助下,他申请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得以安心读书。

  高考成绩揭晓后,唐同学第一时间向学校资助部门表示感谢。他说:“我始终未忘,自己是一名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帮助的学生,时刻铭记国家与学校的帮助。我将带着感恩展翅飞翔,去追逐心中的理想,为个人的发展与家庭的未来而奋斗,有朝一日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2017年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简介

  教育阶段资助项目项目内容如何申请大学新生入学  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央学生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向参加2017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    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

  (自治区学生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向参加2017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    泛海助学行动

  (自治区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时,自愿预申请该项目,高考结束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按照自治区下达指标,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预申请学生名单中按录取后的高考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泛海助学行动”受助对象。

  资助名额及标准:每人5000元(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大学新生共10000名)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向参加2017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预申请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

  (南宁市学生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自治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3)此项目优先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大学新生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名额及标准:资助3000人,每人4000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向参加2017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生。同时具有南宁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贷款金额: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000~8000元。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低6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2017年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5日-9月30日。

  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申请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其他高校请另咨询。向就读的高校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资助标准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本校实施细则,综合困难程度等因素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资助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向就读的高校申请

  咨询电话:0771-2618970,5775296

编辑:石笑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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