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座谈会

08.09.2018  03:41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工作进程,自治区国资委分片区于8月31日、9月3日和9月5日分别在柳州、南宁和桂林召开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晓华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四川成都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有关企业和市国资委汇报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

王晓华指出,今年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关键之年,特别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时间紧、任务重。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抓得比较紧,今年5月份开了两次片会,6月份又走访了各监管企业,在各市国资委、各企业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细节性问题和障碍,需要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王晓华强调要进一步梳理摸清“僵尸企业”情况,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印发的《广西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指南》有关要求,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出清。

王晓华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各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回去一定要向主要领导汇报,主要领导要向市领导报告,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二是要主动协调、理顺关系。各市国资委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真正沉下到企业去,切实协调解决问题。三是要落实政策、把握标准。要在把握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导向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各市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家属区所在市的平均水平,“一企一策”做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四是要对照节点,如期推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时间要求,100%完成协议签订任务,做好资金申报和拨付工作,抓住政策窗口期,按计划有序推进。五是要强化考核,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考核手段,落实移交接收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将任务压实到地方基层政府,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各市国资委,区直企业,部分驻桂央企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电网公司、有关市水务公司、物业公司业务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