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订单式”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

13.06.2018  11:19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脱贫攻坚列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纳入整体工作布局重点推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一线力量,更加注重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扶贫移民搬迁等民生工程实现“订单式”的用地保障服务。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更细更好地了解政策、理解政策、运用政策,加强学习借鉴,最大程度发挥国土资源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工作的推动作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难点,提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水平,一是确保项目选址合理合规。要主动与当地发改、扶贫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提前掌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计划,引导项目科学选址,注意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要主动服务项目业主。要主动联系扶贫项目业主,了解用地需求,讲解用地政策,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立足点为提高服务水平,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常事快办,不断完善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
    三是要及时开展“先用后报”项目备案及后续报批工作。对于年内必须动工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倒排工期,及时做好用地报批。对计划“先用后报”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做好有关用地备案工作,并在6个月时限内开展正式用地报批工作。
      四是做好耕地占补指标安排。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耕地占补指标,优先保障。要加快推进实施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建立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对耕地占补指标确实难以落实的,应积极通过自治区、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优先解决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五是要优化用地保障联系制度。实行月度统计制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设区市,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建立市、县本级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台账,明确专责联系人,及时梳理、更新有关用地信息。建立问题协调机制,对于用地落实进展缓慢项目,要重点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