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业务股室联系乡镇国土所制度

10.12.2014  17:45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国土所的指导管理,大力推进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近日,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出台相关文件,决定建立机关业务股室联系乡镇国土资源所制度。
      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走基层”活动,进一步完善国土机关部门与乡镇国土所之间,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联系的良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该局制度规定,机关业务股室要以“一对一”和“二对一”的方式,分别联系全县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宣传耕地保护等各项国土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及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该局要求,各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联系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要将此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联系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有效举措,做到每月到联系乡镇国土资源所调查研究和推进工作不少于1次。各股室负责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和联系乡镇沟通。每季度末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也要及时与股室联系,主动反映问题和相关情况,确保业务股室联系国土资源所制度能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