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采矿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19.06.2018  13:17

6月14日,梧州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督查组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采矿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确保矿区开采范围环境持续好转。

当天,督查组一行来到梧州市龙圩区龙圩福安石场及梧州粤广石料厂,现场查看了石场在开采、加工、石料堆放、成品运输过程中采取的系列环保措施,并查阅石场用地审批手续等资料。督查发现,为做好开采过程中的环保工作,两家企业从爆破到破碎生产线均安装吸尘、除尘、喷雾炮、洒水车等装置,做到最大限度减少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督查组对此做法表示肯定,同时针对矿山企业存在的石料堆放过高、运输超载等现象,现场提出了整改措施。督查组要求,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矿设计、矿区范围进行采矿,不能发生越界开采、勘查行为;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落实保护和治理措施,做好地灾防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据了解,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矿山开采环境保护工作,多次组织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制定《关于开展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对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生产条件,证照不全的露天开采矿山彻底关闭,严肃查处不按地质恢复治理和复垦方案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