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为筹集赌资偷房东电驴 监控摄像助擒"内鬼"

13.10.2015  10:1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实习生  李芳宁)从外地来南宁做水果生意的35岁男子余某,因为染上赌瘾,不仅连累家人无家可归,还将自己送进班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余某为筹集赌资,竟然打起租住房屋内一辆电动车的主意。不料,这辆电动车的车主正是房东,而其违法行为也被出租屋内的监控记录下来。事后,余某及其家人被房东“”了出去。近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几年前,余某和家人一起从外地来南宁做生意,在良庆区公平街摆了一个水果摊。为了方便做生意,余某租下水果摊对面出租屋的一间房,与家人一起生活。面对一成不变的生活,余某愈发想寻求刺激。在朋友怂恿下,他开始流连赌桌,每天都要去赌几把,就这样渐渐染上赌瘾无法自拔,有时候水果摊一天的收入都不够他的赌资。

  今年5月20日清晨5时许,余某从水果摊回出租屋准备睡觉。刚进大门,一辆没有锁大锁的电动车引起他的注意,正缺赌资的余某已打定主意要将这辆电动车据为己有。为了作案时不被人发现,余某还特地走到出租屋内的楼梯口打探一番,确定没有人下楼后,才鬼鬼祟祟地走到电动车旁,用随身工具拧开车头锁。十几秒后,电动车就被余某轻易推出大门,但他不知道的是,出租屋内的监控已将一切记录下来。成功偷盗电动车后,余某以750元的价格将车转手给他人。

  上午8时许,车主谢某发现电动车被盗后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查看监控录像后很快锁定嫌疑人余某,不久便将其抓获。归案后,余某从民警口中得知被盗电动车车主为房东,且家人也被自己连累,被房东要求尽快搬走后,后悔不已。后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被盗电动车在鉴定基准日的参考价格为人民币1900元。

  10月10日,良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余某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外,余某还要退赔房东1900元的损失。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