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检察官走进瑶山为涉林案件社区矫正人员“补课”

18.12.2015  11:04

  广西检察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刘珊珊 罗颖)“检察官,原来被火烧死的枯木也要办理砍伐许可证才能砍啊,我们哪里晓得!”村民李某恍然大悟,他是今年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之一,和他一起“听课”的还有20多名和他类似情况的村民。

  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瑶山,专门为涉林案件社区矫正人员上一堂以“呵护家园 保卫青山绿水”为主题的课堂。原来,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恭城大多山民是靠山吃山,以种植林木为主要生活来源。但是,按照县里的政策,为保护水土源林,规定不能随意滥伐,凡是砍伐林木均应办理采伐许可证,而深在瑶山里的山村不知晓政策和法律,加上担心办证麻烦需花钱,很多山民都在无证情况下砍伐林木,纷纷 “”上“官司”。考虑到山民大多出于自用目的,且砍伐数量不大,社会危险性小,遂大部分判以缓刑。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犯罪群体,如果不及时为他们灌输法律知识,将可能在矫正期间有再次犯案的风险。基于此情况,检察官们通过收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并以发案率较高的几个乡镇作为重点“开课”区域,通过对涉林案件常发的罪名、构罪标准以及近几年来恭城县涉林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从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的角度,论证了滥伐、盗伐林木的危害、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求涉林案件社区矫正人员要吸取教训,从自身做起,并言传身教于他人。

  在此工作基础上,该院同时对开展法律课堂的几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引起相关工作部门对林业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获得了县人大、县委等领导的高度肯定。据悉,该检察建议获得了全市“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作者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