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6起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28.04.2019  22:41

  

  发布会现场。记者庞丽娜 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丽娜)4月28日上午,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发布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公开曝光了6起虚开骗税违法典型案件,以此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高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优化广西税收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广西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根据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合力提升对虚开骗税团伙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稳、准、狠”地查处了一批虚开发票大案要案,摧毁了多个虚开发票团伙窝点,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自治区公安厅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计,去年一年广西公安机关共立危害税收征管案件540起,破案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其中,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361起,破案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人;立虚开普通发票案件132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开骗税审查逮捕案件43件65人,批准逮捕29件42人,提起公诉25件41人。

  发布会上,广西税务局叶春生总会计师,曝光了近两年来广西查处的6起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卢金明、黄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陈达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王新磊、张小军、冯振富、闫洪、卢小兰、杨李旸、诸葛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百色市靖西市武立鹏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贺州市晋通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贵港市“7·0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介绍,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成立虚假公司,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直接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并且涉及企业多、数额大,作案手段比较隐蔽,具有团伙作案、跨区域行业性作案。在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此类犯罪案件量刑上坚持严字当头,对多次参与虚开骗税、跨区域行业性、涉案数额大的犯罪分子,一律不适用缓刑,同时加大财产性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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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