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22.09.2015  08:55

自治区纪委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顶风违纪 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借慰问活动之机绕道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下属单位礼金……中秋、国庆将至,9月21日,自治区纪委公布对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的处理通报,多名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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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花钱

违规公款旅游

案件一

2013年6月26日,时任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孙永生、局长黄天国带领该局50名党员干部职工,前往百色那坡县龙合乡明浪村小学开展扶贫慰问活动。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绕道到云南省丘北县“普者黑”景点和广南县坝美村景点游玩,公款支出4.79万元。

今年6月,孙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天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活动人员被责令退缴绕道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

案件二

2013年6月至10月,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等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领6个组(批)共37人,到西安、郑州、沈阳、呼伦贝尔、乌鲁木齐等地学习考察,其间到当地的风景区参观游玩,并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

今年7月,周德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加旅游人员被责令全部退缴相关费用。

案件三

2013年9月至12月,北海市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印晖指示相关人员,虚列北海市科协“十月份科普大行动”和“科学节”两项活动费用支出,套取财政拨款6万元,发放本单位12名干部职工每人5000元作为旅游探亲费。

今年7月,印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领取费用的干部职工被责令全额退缴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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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邓达  作者: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