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足浴盆拖鞋普遍脏 今后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

28.01.2015  17:19

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足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广西足浴场所卫生标准将有章可循

现状:足浴盆拖鞋普遍脏 今后: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王春楠

目前,足浴已成为一种大众化休闲方式,但足浴场所的卫生状况往往令人担忧。1月27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广西地方标准《足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从空气质量、物品消毒措施等方面对足疗场所卫生提出要求,如足浴盆和修脚工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不得配置烟灰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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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足浴盆抽检不合格

洗个足浴舒服又解乏,但足浴场所卫生状况如何?“我最担心的是足浴场所的拖鞋、毛巾是否干净。”南宁市民周先生表示,有时他去泡脚时,会自带拖鞋和毛巾。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规范》起草小组曾选取广西123家足浴场所现场调查,对卫生用品、足浴盆、修脚工具、技师手上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合格率令人堪忧。

“我们抽检了37个足浴盆,有33个不合格,不合格率为89%;抽检了45双拖鞋,有32双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起草小组专家透露,由于不少足浴场在使用足浴盆时,只是在盆内再套一层塑料薄膜,因此不注重消毒。而拖鞋多以自来水简单冲洗为主,所以合格率较低。

专家提醒,足浴盆内壁由于阴暗潮湿且消毒不彻底,往往会滋生大量有害病菌。足浴店员工在套薄膜时,很容易将这些病菌带到泡的药水及顾客脚上,造成交叉感染。因此,即便足浴盆套上薄膜使用,其本身也应达到相应卫生标准。

“如果没有严格的消毒和预防传染的措施,真菌很容易通过足浴公共用品用具或从业人员的手传染给顾客。”起草小组专家介绍,《规范》是广西首个足浴场所的地方性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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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脚工具须一客一消毒

规范》要求足浴场所应当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足浴间、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间、储藏室、公共卫生间、工作准备间、更衣室及布草间等功能间。足浴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30平方米,供足浴使用的席位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席,并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为保证足浴场所空气质量,《规范》要求营业时段,足浴场所温度应保持在18℃~26℃之间,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彻底通风换气,必要时对场内空气进行消毒。同时,足浴场所应当配备专(兼)职禁烟劝阻员,并在大厅、过道、足浴间、公共卫生间等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不得配置烟灰缸等烟具。

规范》还要求,供足浴用的容器在每个顾客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使用时应加贴防渗、防破的一次性薄膜;非一次性使用的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修脚工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供顾客足浴后的洗足水应及时处理,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