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召开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

17.09.2017  19:23
    新调整的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自3月15日实施以来,受到了市民以及媒体的高度关注,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9月13日下午,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负责道路路内泊位经营管理的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城区道路停车主管单位及经营公司等15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对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前15分钟免费停放执行问题,明确指出,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前15分钟免费停放,超出免费时间的,按扣除免费时间后的停放时间计费。市发改委告诫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的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进行收费,要求收费单位在道路泊位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置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严格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并督促收费单位加快研发智能收费平台,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减少乱收费现象;路桥公司作为收费的执行单位,要做好收费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上岗的收费员读能清楚地理解和掌握收费标准。会议要求各经营者按照提醒告诫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进行清理整顿,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同时,市发改委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停车收费点进行检查、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