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起柳州市17条路段实施抓拍违停 违者罚150元

05.08.2015  20:27

  (配图来源网络)

  日报消息(记者江宏坤、通讯员周广海)3日获悉,从9月1日起,市区内17条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抓拍,被抓拍到的违停车辆将被依法处予15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据了解,为有效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我市自9月1日起,在城中辖区:体育路、高新南路、解放北路;柳北辖区:跃进路、北站路;鱼峰辖区:屏山大道、柳石路、太平西街、鱼峰路、九头山路、光明路、柳石路(莲花客运站);柳南辖区:文笔路、育才路;柳东辖区:香桥路(古亭大道香桥路口——香桥路江柳线交界路段)、东晋大道(静兰大桥东——静兰高速路口段)、雒容镇荣庆路路段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

  提醒市民,对不按告示牌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抓拍取证,经审核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