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车管所被公安部交管局评为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

08.08.2015  13:50

  日前,从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被公安部交管局评为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这是由公安部交管局负责评定的全国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最高荣誉,这也是广西除首府南宁外唯一一个获得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的地级市车管所。

  据了解,车管所等级评定是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交警系统中开展的、影响力很强的评价工作,是对公安车管工作最权威的考评。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经过近3年不懈努力,提出了“举全支队之力,争创全国一等车管所”的奋斗目标。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车管工作分站、在全所开展“文明窗口评选”竞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整改等活动,全面推行咨询服务、引导服务、社区车管服务等,实现“一窗式、一站式”20分钟服务圈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树立了公安机关文明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在硬件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车管所综合业务大厅安装了自动排队叫号系统、LED大屏幕显示装置,设置了低柜台双电脑业务台、多排座椅、饮水机,两台等离子电视循环放映警示教育片。在各科目驾驶员考场内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并在候考区实时播放,供群众监督。为保证驾考公平、公正与透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11年起将电子化技术引进驾考,至今年5月,所有驾考科目全面实现智能评判。这一改革,不仅提高了考试效率减少考试积压,也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对驾考的干扰,还进一步保障了驾考学员的驾驶水平。

  为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车管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11年起,最大限度地将车管业务权限下放到各县区交警大队,满足各县区群众的基本需求,减少县区群众往返奔波之苦。2013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还将基本的车管业务下放到各城区交警大队,先后设立6个车管业务办理点,进一步扩大了车管业务覆盖范围。

  据悉,全国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采取网络测评、暗访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以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定重点,对车辆管理所进行考评,评定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和不合格。此次评选,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全国350余个车辆管理所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优秀一等车辆管理所,实现了桂林公安车管历史上新的跨越。(记者 陈静 通讯 员蒋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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