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盗电动车 被捕时声称“考验民警破案效率”

19.04.2015  14:0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凌女士在金湖北路停放电动车时一时疏忽,忘记拔走钥匙,陈某见有利可图,将电动车开走占为己有。被戴上手铐时陈某竟说:“这是想考验民警的破案效率。”记者4月18日从南湖警方了解到,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16日上午,凌女士骑一辆黄色电动车到金湖北路一小区停车点停放后,便到单位上班。中午12时许,凌女士下班后到停车点取车,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这时,凌女士才发现连电动车钥匙也不知去向。

  据南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停车点周边监控录像显示,上午11时许,有一名男子掏出钥匙欲取走车子时,突然收回钥匙并移步去拍打附近一辆黄色电动车。经过凌女士辨认,男子骑走的这辆黄色电动车正是她的车子。

  民警根据信息调查发现,骑走凌女士电动车的男子就在附近一栋大楼上班。

  17日下午5时许,男子到停车点取车时,即被办案民警抓获。

  男子陈某,南宁市人,今年50岁。陈某说,16日取车时发现凌女士的电动车没有拔掉钥匙,车子也没有安装报警器后,他就将电动车骑送到中华路一家电动车保管点存放。随后,他将电动车钥匙锁到办公室抽屉,再骑走自己的电动车。

  民警从陈某供职的公司了解到,陈某是一名老职员,月收入十分可观。得知陈某犯案后,其同事都感到不可思议。面对询问,陈某自我辩解说,“我此前在其他地方失盗过一台手提电脑,报案后到现在都没有找回”。

  手提电脑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失盗,陈某支支吾吾,没有正面回答。陈某说,骑走凌女士的电动车之前,他曾打探过停车点周边的环境,“我发现周边没有监控录像后才决定偷走电动车,主要是想借此考验民警的破案效率”。

  直到被戴上手铐后,陈某才低下头来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我”。

  记者4月18日从南湖警方了解到,凌女士失盗的电动车已经追回。陈某因涉嫌盗窃,已经被送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平时最好将电动车送到有专人保管的地方停放,并加锁取走钥匙。本案例中,如果陈某将车主钥匙交给小区物业保安招领,就不会引来牢狱之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自己的财物,切记不要贪小便宜。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