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处理简政放权中的“放”与“接”

13.03.2015  17:13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简政放权,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体”不行,该管的事没人管了不行。这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矫正政府缺位、越位,实现归位,指明了方向。

 

        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我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多次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去年,自治区取消、下放和调整168项行政审批事项,62个区直和中直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93.7%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放市县审批核准备案。“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但是,也要看到,该放的权力不放,审批事项多、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仍然是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对政府最不满意的地方。必须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在优化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简政放权,我区要继续清理下放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推动政府更多地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要坚决消除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个“灰色地带”,坚决堵住前置要件审批、评估这个“偏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今年,自治区本级和试点市县要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北部湾经济区和国家重点园区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把这件事做好做实。

 

        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有些过去“揽权”惯了的人对“放权”心有不甘,消极对待“放权”后的工作,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该做的事不做了,该协调的不协调了,由“揽权婆婆”变成了“甩手掌柜”。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和简政放权的本意是背道而驰的。建设法治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简政放权,不能成为“自由落体”,一定要有人“接”,而且要接好;有人“管”,而且要管好。一方面,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另一方面,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审批少了,政府的服务不能少,该做的工作不能少。要实现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的服务和管理。该放的权力要放弃,该管的事务必须管好。

 

        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关键点是政府管理观念的转变。观念变了,才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