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一骗子以考驾“包过”名义敛财 24人中招

02.07.2017  18:12

核心提示:在驾驶证考试中,有不少人拿证心切,认为花点钱就可以拿到驾驶证,甚至认为只要交了钱,不用去学车,就可以买到驾照,这就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这不,在荔浦县,就有这么一个骗子林某安,他以开办小车培训为名,并以承诺“包过”为诱饵,居然让24人上了当。 

胆肥 以考驾名义敛财 服了 居然有24人中招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陈晓东 通讯员邓志芳赵正玲)暑期已至,又到了不少学生想利用这段时间学驾照的时候了。然而,在驾驶证考试中,有不少人拿证心切,认为花点钱就可以拿到驾驶证,甚至认为只要交了钱,不用去学车,就可以买到驾照,这就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这不,在荔浦县,就有这么一个骗子林某安,他以开办小车培训为名,并以承诺“包过”为诱饵,居然让24人上了当。

6月27日,荔浦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安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退赔诈骗被害人的钱财。

2014年6月19日至2015年11月10日,被害人黎某等24人通过他人介绍,缴付培训费共计16.33万元,在林某安开办的“林某安小车培训”处培训考驾驶证,林某安承诺“包过”。收取黎某等24人的培训费后,林某安只为江某等11人在桂林市金鸡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交报名费共计2.53万元。尔后,林某安对24名被害人谎称已找人代考,让被害人等候领取驾驶证。

为了骗取受害人,林某安便找人制作了假驾驶证给24名被害人,骗取黎某等24名被害人共13.8万元。制作假证暴露及案发后,林某安退还了欧某等5名被害人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 编辑:陆权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