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20.10.2016  00:36

为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精神,不断优化服务,逐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制度保障。 将财政资金安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库管理改革的抓手和切入点,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要求,研究出台《钦州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钦市财库〔2016〕6号)出台文件,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及驻地管理,确保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备案及年检工作的规范有序和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加大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讲解和宣传,通过采取在市财政局网站专栏颁布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以及制定印发新的账户审批(备案)表格供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使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账户开设主体对账户规范管理和作为反腐源头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精神,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日常审批管理制度,将银行账户管理方式分为审批类和备案类,改变了以往所有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均要通过财政部门审批的惯例,简化了办理程序,提高了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比如预算单位的党费户、工会费户、饭堂户等账户的开立和撤销由审批制度转为备案制度。

四是探索建立管理系统,强化全程监督。 积极会商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建设,研究制定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准确了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不断提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从服务单位的反馈情况来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出台后,明晰了办理流程、部分事项减少了办理手续,大大节省了业务处理时间;同时进一步完善年检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后,有力保障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