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中政委连发两规定划定干预司法活动"红线"

31.03.2015  12:48
   正义网北京3月31日电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规定》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内容: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文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答记者问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