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4.06.2015  20:57

 

 

 

 

 

 

 

 

桂通管人〔2015〕18号

 

 

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属相关单位、各电信运营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5〕27号)要求,2015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于9月19日举行,现将广西考区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9月19日    上午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具体专业类别范围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待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初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中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见附件2),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缴纳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6日9:00至2015年7月10日17:00统一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tx.rkb.gov.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9:00—12:00,  15:00—17:30),审核地点: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务大厅(南宁市新民路53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大楼二楼)。

2.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1)单位出具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加盖公章的证明;

(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色同底照片4张(背面用铅珠笔写上姓名)。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2)、(3)、(5)项外,还须提供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各类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尺寸(含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三)缴纳报名费用

1、在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相同。

2、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准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即《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考试费每人每科均为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4日10:00至2014年9月19日14:30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tx.rkb.gov.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为考全科1个级别。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九、成绩查询和证书办理

(一)考试三个月后可在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咨询电话:0771-26351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1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通信考试初级和中级考试大纲与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为方便广大考生,提供网上购书服务,详见人民邮电出版社网站(http://www.ptpedu.com.cn/gxgm.html)

 

附件: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

            2.申报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学历专业(相近专业)参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

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网络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网络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网络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网络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2

 

申报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学历专业

(相近专业)参照表

 

  通 信 专 业 学 历           1、通信工程专业[电信工程、无线电通信、光通信、交换(市话、长话、程控交换)非话通信类、载波、微波、线路、通信电源、通信网络、邮电通信工程等]。 2、电子技术专业(无线电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等。 3、通信仪器仪表及测量检定技术等。 4、管理工程专业(工业管理工程、科学技术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程、邮电通信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 5、邮政机械与自动化专业。          
  相 近 专 业 学 历 1、电气专业(动力、电机、电工技术等)。 2、机械类专业(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自动化、铸造、焊接工艺及设备等)。 3、土建专业(建设学、邮电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供暖与空调工程等)。 4、材料专业(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加工技术、腐蚀与防护技术等)。 5、安全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