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30.12.2016  19:0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以案明纪,以案强纪,近日,市纪委就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0年至2015年期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在工程项目档案整理工作中,为南宁市秀宁商务服务部等4家公司谋取利益,收受4家公司的回扣款共计2639.22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全体职工福利共计1637.94万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易智华、原党支部书记吕闽春、副馆长郎勇、办公室主任王博珍、地下管线科科长黄艳5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原副调研员李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退休待遇处分,档案管理科科长黄刊、办公室原主任卢克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横县百合镇江口村村委会主任黎万堂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1月23日,黎万堂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共宴请宾客500人,摆设酒席53桌,收受礼金33050元。黎万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宾阳县思陇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宾阳县思陇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共计70743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该站站长黄树苗、原站长周德来、报账员黄增龙3人共领取违纪款17000元。黄树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周德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黄增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良庆区大塘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大塘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将应上交医院的疫苗接种费截留一部分作为公卫科创收经费,分给公卫科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分到300元至1000元不等。该院原院长谭儒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院长罗梦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职工黄彩贤、黄明卓、黄镇通、徐秀媚、玉艳5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职工袁文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加强工作部署,严明纪律规矩,打好“预防针”。同时,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各类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享乐奢靡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