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上遇害孩子被人抱走 嫌犯自首命案真相大白

26.06.2015  11:22

      6月24日下午5时许,在桂林市临桂区虎山路一幼儿园门口,一名接小孩的男子被人刀捅后不幸身亡,身边的3岁小男孩被抱走。当晚,小孩被找到,也没有受伤。6月25日晚,嫌疑人刘某在家人的劝说下,到临桂四塘镇派出所投案自首。据警方透露,该案并非因抢小孩造成的命案,嫌疑人和被害者之间是熟人,且存在债务纠纷。

  24日下午5时许,在临桂区虎山路上一家幼儿园门口,39岁的梁先生刚从幼儿园把孩子接出来,正准备带着孩子上车离开时,一男子突然拿着刀迎面向他捅来。梁先生受伤倒地,腹部流了很多血。持刀男子很快抱起梁先生3岁大的儿子,驾驶一辆面包车逃离现场。目击群众拨打电话报警,并拨打了120。

  接到报警后,“110”巡逻大队率先赶到现场勘查。医护人员对倒在血泊中的梁先生进行抢救,随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和群众反映,得知嫌疑人将受害人捅倒在地后,抱着受害人的小孩上了自己驾驶的面包车,当时嫌疑人的小孩也在车上,嫌疑人快速驾车离开了现场。临桂警方立即向辖区内各警种下发协查通报。

  24日晚7时40分,即案发两个多小时后,警方接到群众反映,在临桂镇洋田村口附近,有一名小孩独自在路边走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见到了这名男孩,并在幼儿园老师及小孩亲属的辨认下,确认这名孩子就是被嫌疑人抱走的受害人的儿子。经检查,小男孩没有受伤,但受到了惊吓。受害人家属随即把孩子带回了家。

  6月25日,临桂警方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受害人与嫌疑人相互认识,两人存在债务纠纷,“这是一起因债务关系引发的命案,不是外界所传的因抢小孩、拐小孩而发生的命案”。据知情人透露,嫌疑人驾驶车辆载着两名小孩离开现场后,先将自己的孩子送回家,随后才驾车把受害人的孩子丢在路边。

  经过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系刘伟,男,38岁。25日晚,记者从临桂警方获悉,当晚嫌疑人刘伟在家人的劝说下,到临桂四塘镇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唐晓燕)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