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城乡道路照明标准 市政道路不再用冷色光源

07.08.2015  10:46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磨嘉)近日,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规范》。根据规范,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半导体照明工程中,明确照明灯具的色温要求,市政道路不宜使用冷色光源,同时进一步推进照明节能改造,逐步完善监控系统功能,使城市照明建设朝着更加规范、节能、智能的方向发展。

  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按照方案,2015年年底前,广西全区市县大力推进城市照明建设和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改造将主要使用LED节能产品,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为规范自治区全区市县城市照明建设标准,此次发布的《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评价指标增补或修订了照明指标、节能措施和眩光限制等多个方面。该规范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半导体照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该标准自今年8月9日起实施。

  该项规范的出台,将促进城市道路照明产生什么变化?根据标准,道路半导体照明灯具相关色温不得高于标称值6500K,色温由低到高分为暖色、正白和冷色。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不同等级的道路,应采用相应色温的灯具。如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山区多雾的地区应选用色温比较低的灯具。同批次的光源色温应一致,市政道路不推荐使用冷色光源。

  据相关专家介绍,标准指定的依据是一方面人体对冷色光源的视觉舒适度较差;另一方面色温较高的光源偏白,容易使驾驶者在视觉上产生雾蒙蒙的感觉。目前,南宁市的城市道路照明色温适中,在未来的照明改造中会根据光效对人体舒适度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为充分体现出道路半导体照明环保无污染、耗电少、光效高、寿命长等特点,根据规范,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以外,在深夜宜采用能自动降低光源功率的措施,以减少耗电。

  在安全方面,城市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功能也需要逐步完善。依照设计要求,监控系统可根据不同功能需求,实现群控、组控、自动或手动巡测、选测各种电参数的功能。并应能自动检测系统的各种故障,发出语音声光、防盗等相应的报警,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监控系统具有软硬件相结合的防雷、抗干扰多重保护措施,确保监控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编辑:王媛